新京报快讯(记者 姜慧梓)今日(8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
从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至今,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增至18个。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教授认为,我国自贸区建设进入了从东部“一条线”向中西部的“面”推进的阶段。
18个自贸区形成“雁阵”
我国已有18个自贸试验区分五批获批建设。2013年9月,首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挂牌;2015年4月,广东、天津、福建第二批自贸区获批;2017年3月,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第三批自贸区获批;2018年9月,海南自贸区获批;今日,江苏、河北、黑龙江、广西、山东、云南作为新设自贸试验区获批。
自贸区建设历时6年,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东至江浙沪、西至四川陕西,从沿海到内陆,跨东中西区域,分布于我国各地,形成“1+3+7+1+6”的开放新“雁阵”。余淼杰表示,我国自贸区建设进入了从东部“一条线”向中西部的“面”推进的阶段。
18个自贸区建设各有侧重。比如,天津自贸区与河北自贸区都提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区则突出对台优势,提出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黑龙江靠近俄罗斯,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
“自贸区建设范围还将扩大”
自贸区范围是否会继续扩大?余淼杰认为,我国自贸区的建设范围将不断扩大,这是可以肯定的。同时,还将呈现与自由贸易港“两条腿走路”的格局。
据了解,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部分,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已经超过一年。“海南自贸区的建设目标是将其打造为自由贸易港,以高端旅游服务业为主,定位也与其他自贸区不同。”
余淼杰解释,自贸区以商品贸易为主,自贸港以服务贸易为主。“理念也有所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强调的可复制、可推广,而自由贸易港则需要条件特别成熟、特别优越的地区才能建设自由贸易港。”
本文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