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议院当地时间20日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否则禁止其在美上市。参议员指,该措施主要针对中国公司。金融学者指出,中资企业将成最大受害者,迫于两国法律要求冲突,或只能离开美国市场。
去年美国对华开打贸易战之时,就已有消息指,美国有意逼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退市,并收紧其上市要求。此次的议案由共和党参议员肯尼迪(John Kennedy)和民主党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提出,议案还须在众议院通过,并由总统签字,才可成为法律。上述两名参议员批评中国公司长期无视美国的报告标准,误导投资者。
该议案提出,如果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连续3年未能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将禁止其在美上市,即被强制除牌。
议案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它们与本国政府的关系。如果该公司雇佣了不受美国监管的会计公司,导致美国审查机构无法审计其财务报告,法规要求该公司须证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权。
这一消息令中概股受压下跌,其中阿里巴巴美股当天一度下跌3%,百度、拼多多分别跌1.12%和3.47%。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余淼杰教授21日在接受香港中通社记者采访时分析指:“不管是即将赴美IPO的中资企业,还是已成功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该法案都会明显带来负面影响,中资企业将是最大的受害者。”
余淼杰阐述道:“尽管表面上,PCAOB要求加强外资公司的会计审查,是其权力。但这会导致许多外国公司,尤其是中资企业,在面临本国和美国的会计审查规定冲突时,感到无所适从。”
余淼杰说:“例如对中国企业来说,假设法案最终生效,将必须接受PCAOB对会计底稿的审查。而这与中国证监会规定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或上市时,必须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存在冲突。”
因而,余淼杰认同,该法案若生效,很明显将迫使一部分中资企业离开美国市场。“这相当于为中资企业设定了限制,长期会令想赴美上市的中资企业面临两难抉择,或导致其放弃美国市场,转而在中国内地或香港上市。”
该法案是否为美国对华升级金融战的讯号?余淼杰认为:“不足以据此认定美国将升级对华金融战。但客观上,中资企业确实会是最大受害者。一是因为中资企业赴美上市数量相对较多,二是中国国内证券法和这一新法案有所冲突。”
余淼杰强调:“如果美国想保持其国际金融地位,继续成为众多投资者向往的上市地,应加强与各国在会计标准方面的沟通、合作。”
根据标普全球市场财智的数据,1997年以来,中国企业通过美国首次公开募股(IPO)筹集了超过660亿美元。据统计,2019年就有29家中国公司在美国IPO。除中指控股(CIH)不涉及融资(DPO直接上市)外,其他28家公司共筹集到30.61亿美元。
香港中通社记者 张婕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