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网|余淼杰:建议在沈阳建东北亚证券交易所,破除“投资不过山海关”困境
3月6日,华夏时报网报道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教授在2024年两会上的议案,现将原文转载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余淼杰
东北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省人大立法委委员、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在2024年两会上再次聚焦东北。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余淼杰今年全国两会的议案之一是《关于创建沈阳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建议》。
在他看来,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有利于充分发挥沈阳的战略区位优势、金融资源优势和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政策优势。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开放合作框架中,加快与国际经贸和金融服务规则的接轨,通过金融这个“小切口”,来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大文章”。
为何建议在沈阳创建国际证券交易所
沈阳位于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我国面向东北亚的重要对外交往门户,战略区位和交通优势独特。
在东北地区,沈阳市存、贷款余额和证券交易额等主要金融指标位居于首位,持牌金融机构450家,主要金融机构数量在区域内排名第一,正在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为什么要建议创建沈阳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余淼杰认为有三点必要性。
第一,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是我国以东北亚为切入点、服务带、辐射圈,积极主动打造国家对外开放北大门、服务辐射东北亚新高地的重要举措。
余淼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我国应主动深度融入RCEP,通过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逐步将沈阳打造成为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新高地,同时也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对外开放提供金融支持。
第二,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是构建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有力举措。
在余淼杰看来,在沈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有利于我国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人民币国际货币地位,同时,也能够积极吸引日韩等东北亚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强化全球资本市场话语权,建立与大国地位相匹配的货币力量和金融体系。
第三,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是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的重大突破,对实现新时代东北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余淼杰在某论坛表示,“投资不过山海关”这句话对东北的伤害不可估量,这一观点曾引发热议。“在目前间接融资占主导的金融服务格局下,东北地区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面临金融服务不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轻资产、重创意、高风险、周期长的特殊属性仍然存在。唯有高强度、可持续的资金资本支持,才能在创新试错和产业升级中发展新质生产力。”余淼杰在提案中表示。
余淼杰认为,在沈设立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鼓励东北亚金融服务联动先行先试,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补足东北地区金融服务短板,对实现新时代东北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与沪深北交易所差异化定位”
如何探索组建沈阳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余淼杰同样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以金融“活水”灌溉东北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东北地区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余淼杰表示,东北地区工业基础雄厚,但在近年来“老原新”产业升级过程中,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依旧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增长壁垒等问题,在沈设立交易所能够有力破除“投资不过山海关”的困境,助力符合条件、注重研发创新的优质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在东北亚地区进一步开拓日韩等海外市场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制度设计方面也可参考北交所的IPO注册制和转板机制,完善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同沪、深、北交易所的协作机制,兼顾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问题。
第二,明确自身与北交所及沪、深交易所差异化定位,在借鉴学习沪深港通基础上持续、审慎推动资本市场开放。
余淼杰提到,若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被批准,应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一方面,积极学习借鉴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北交所建设经验,深入研究设计交易所职能定位、板块设计、交易规则、准入门槛、数字化平台建设等事项,并明确强化东北亚国际证券交易所的差异化职能定位,与北交所及沪、深交易所形成错位补充;另一方面,借鉴东北亚及其他发达国家经验,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在沪深港通基础上,尝试探索资本市场开放新机制,有效对接国际市场,利用国际化金融集聚扩大沈阳乃至东北三省一区在东北亚的经济辐射范围。
第三,完善高技能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与引进制度,为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提供人才保障。
他建议,可以依据沈阳东北亚金融中心建设所需的紧缺金融人才编制目录,并制定一套针对金融人才的共享或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沈就业,促进东北亚地区人才交流共享。同时,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围绕紧缺复合型人才需求,优化金融、会计、法律等课程体系,并开设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等专业,加强与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完善联合培养机制,共建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以培养一批满足金融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第四,增强风险审慎监管,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守住开放条件下国家金融安全底线。
余淼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及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开发智能化风险分析工具,提高对金融风险的识别、防范、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探索同东北亚国家间征信信息共享与金融标准互认互通,打通数据孤岛,及时披露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防范金融风险跨区域、跨市场传递共振。此外,支持高校与证监会、高端智库等在金融治理、法规建设、信用服务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研究,在以制度型开放提升我国金融话语权的同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底线。